1966年,32岁的曼森出狱了,随后他去了旧金山。这个地方是嬉皮士文化的发祥地,到处充斥着音乐、叛逆、毒品等,很多迷茫的年轻人都对甲壳虫乐队和毒品相当着迷。
曼森来到这里之后,简直如鱼得水,他披着博爱的外衣,将自己塑造成拯救万生的“上帝”。由于曼森有着丰富的生活阅历和出众的口才,因此他吸引了一大批彷徨而天真的年轻人。而这些年轻人大多来自中产家庭或上层家庭,没有过多地接触社会,思想比较单纯,再加上缺少父母的关心等原因,使得他们非常渴望得到他人的关心。虽然曼森蓬头垢面,却得到很多年轻女性的仰慕和膜拜,并且愿意追随他。
而曼森正是基于这一点,通过音乐吸引她们,并给予她们关心和呵护。久而久之,她们就以查尔斯·曼森为核心组织成了曼森家族。她们与曼森过着群居的生活,吃住都在一起,并且整日围聚在他身边,唱着披头士的音乐。另外,曼森总是不让她们睡觉,并且让她们长期处于失眠的状态下,然后给她们喂食迷幻药和毒品,让她们听命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