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和公平性是义务教育发展的根本原则,其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快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实现这样的目标需要提高义务教育的管理主体,由省级政府统一管理:第一,依法落实各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由省级政府统一制定标准和保障措施。第二,由省级政府负责统筹城乡教育协调发展。第三,由省级政府负责对义务教育的人、财、物进行合理调配,并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教育转移支付力度。第四,由省级政府负责协调流动人口跨区域接受义务教育。
2.省级政府统筹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扶持困难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