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之畏同意了黎朋的所有方案,答应得很洒脱:“这算互相帮忙了,朋兄帮我挣了这面子,我帮朋兄赚了里子,互助互利。”
大老板们谈妥了互谅互利的方案,底下人办事就顺畅多了。第三天,顶天集团就收到了一笔从广州珠光海色投资公司转发的1.5亿现金。黎朋电话给邬之畏,说这笔首付款到账后就不能在账上停留了,要马上转给转让方智慧创投。邬之畏也不含糊,随即安排财务转账。邬之畏感觉,黎朋办事的确靠谱,说办就办,所谓手有余粮、财大气粗好办事。不过,他又转头一想,手有余粮的多着呢,谁会说办就办。他还打电话给戴志高问代持协议签署了没有,戴志高说没有。邬之畏更加觉得黎朋办事地道,给予他充分信任,协议都没有签就打款,还有什么疑惑的?他安排戴志高主动联系葛副总,去签署代持协议,人家给我们信任,我们也得让人家吃定心丸。
他们代持协议几乎是在一天之内签署的。戴志高自己开着车,来回跑了四趟。本来这事儿可以找助手办理,但他想起来获悉这件事的人还是越少越好。随后,同样在一天之内,他们签署了《海河软件股份转让协议书》。几乎在两个月之内,黎朋安排武汉光华科技公司转账余款3.5亿到顶天集团,顶天集团收到款项当天就把款转给受让方智慧创投了。于是,办理各项手续紧锣密鼓地进行,他们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葛副总提议股票的质押,以该4000万股股票作为质押,通过股票质押回购的方式,以顶天集团名义向中信证券融资2亿元。戴志高担心这些复杂的交易搞不清楚,就向邬之畏汇报。邬之畏说,这些事情一切听云集团的,反正我们没有出一分钱,他们是出资方,他们想怎么操作就怎么操作。戴志高拿到尚方宝剑,就积极主动地协调这些事情。没有了心理负担,戴志高办事利索多了。当然,也有一些技术性问题搞不懂,他就咨询符浩。符浩笑着说:“你这算不耻下问吗?戴大总裁!”戴志高恳切地表示:“当然啊。”符浩说:“那我就告诉你,你们代持资金,以后出售套现,钱是到你们账上,再由你们还给他们,注意一下届时产生的税费就好了。”戴志高一听就懂了,就把这层意思给葛副总说了。葛副总说这没问题,应该由他们承担。于是,他们承诺此次融资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其承担以及按照约定如期偿付融资本息,并且明确规定“本次融资事宜系受托人(指我司)接受委托人指令而从事的行为,委托人承担本融资事宜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与中信证券签署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后,顶天集团很快收到了融资款项,于次日将款项支付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