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 总价加激励费用型合同。这种合同类型为买方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卖方执行合同的绩效只有不低于既定目标才能获得相应的激励费用。
③ 总价加调整型合同。这种合同类型一般适用于工期长的项目,它有利于买卖双方维持长期关系,根据合同定义的条件,以事先约定的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2)成本补偿合同。
成本补偿合同,也称为报销成本合同,是指买方根据合同条款为卖方报销合同期间产生的所有合法实际成本,外加一笔费用作为卖方的利润。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在项目开始阶段,合同内容无法准确定义,合同范围需要在执行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并做出调整的情况。其又可细分为下面三个类别。
① 成本加固定费用型合同。这种合同定义买方为卖方报销合同期间产生的所有合法实际成本,并外加一定的利润,合同总额与卖方绩效无关。
② 成本加激励费用型合同。这种合同定义买方为卖方报销合同期间产生的所有合法实际成本,并在卖方达到绩效目标后支付一定的激励费用。
③ 成本加奖励费用型合同。这种合同定义买方为卖方报销合同期间产生的所有合法实际成本,并在卖方取得买方满意度的情况下获取一定的奖励费用。在这种合同中,由于卖方满意度由买方控制,所以具有一定主观性。